《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日期:2014-02-28 09:33
的区别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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