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2-28 09:33
品致敏物质推荐性标示要求,以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科学选择食品。
五、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参照以往食品标签管理经验,本标准将预包装食品定义为: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六、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