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日期:2014-02-28 09:33
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题可以采用但不限于这些形式:产品标准号、产品标准代号、产品标准编号、产品执行标准号等。
  六十一、关于绿色食品标签的标识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10规定,预包装食品(不包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代号是指预包装食品产品所执行的涉及产品质量、规格等内容的标准,可以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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