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日期:2014-02-28 09:33
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的通用名称。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标示:一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二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三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
  举例: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可以选择标示为:1.丙二醇;2.增稠剂(1520);3.增稠剂(丙二醇)。
  二十九、关于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标示注意事项
  (一)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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