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
日期:2014-02-28 09:33
标签内容中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可以小于1.8mm,应当清晰,易于辨认。
  十六、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如何判断字体高度是否满足大于等于1.8mm字高要求?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等于1.8mm。
  十七、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该销售单元内的独立包装食品应分别标示强制标示内容。外包装(或大包装)的标签标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外包装(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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