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实施特区食品安全条例
日期:2014-01-17 13:51
  日前从广东省深圳市法制办获悉,《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本月25日前征求公众修改建议。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由于深圳90%的食品和食品原料都依靠外部输入,亟须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基于风险防控基础上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因此条例规定,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危害控制措施。
  如果评估结论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市食办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时,将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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