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进口兔肉兽医证书法规
日期:2014-01-14 14:07
在2014年1月31日之前运抵欧盟的货物,算作过渡期之内,原证书格式可以接受。我国目前出口到欧盟的数十家兔肉企业在欧盟通关的兽医证书均涉及上述问题,请相关检验检疫局和出口兔肉企业关注,积极做好证书换版和企业在屠宰加工中动物福利的保护工作,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应及时关注已发货物的到港时间和通关情况,避免货物滞港造成经济损失。
2/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18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