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如其来的疫情,让芜湖市不少涉农企业都受到较大影响。为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芜湖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涉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农产品供应的实施意见》,全方位对农业企业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
根据该实施意见,一是支持涉农企业农产品线上销售,对疫情期间涉农企业在电商平台产生的促销宣传、快递运费给予20%补贴,补贴标准高不超过5万元。二是支持种畜禽生产。对持有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祖代(包括原种)种畜禽场(户),按每套种禽30元、每头种猪1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养殖场补贴不超过20万元;对持有父母代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存栏5000套以上的养禽场(户),按每套1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养禽场(户)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存栏100头以上的且持有父母代有效《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猪场,每头给予50元一次性补贴,单个养猪场补贴不超过20万元。三是支持水产种苗生产。对承担保供任务的现有市级以上水产良种场,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省级以上水产良种场补助每个20万元,市级水产良种场补助每个10万元。四是支持家禽集中屠宰和饲料加工。对年屠宰能力超过1000吨的家禽屠宰企业储存耗损和用电费用,以及规模以上饲料生产加工企业用电费用,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五是支持蔬菜产销对接。对蔬菜生产规模在100亩及以上且在疫情期间承担保供稳价任务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每个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七是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对农业企业免费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3个月,国家、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芜湖市遵照执行,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