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 检验检疫 局工作人员在对一批空运自挪威冷冻 水产品 进行检疫查验时,发现整批货物不符合进境 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检验检疫人员遂依法对该批冷冻水产品截留并作销毁处理 。该批货物为7个品名的预包装冷冻水产品,包括单鳍鳕鱼片、比目鱼等,总重63千克,货值521.95欧元。现场查验中,检验检疫人员发现其中5个品名的货物包装全部破损,另外两个品名货物检验检疫证书拉丁文学名不在水产品准入名单内,上述货物均不符合《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目前,检验检疫人员已依法对该批货物做销毁处理。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首次进口 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应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并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对《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实施动态更新并在总局食品局外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