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统一部署,乐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整治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全县所有经营销售、使用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经快检显示,全部产品为阴性。
该局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潘文俊为组长,从县局机关、稽查大队派出15名骨干驻点人员为组员的整治行动小组,指导11个乡镇所开展为期2天集中整治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截至4月11日,乐东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含基层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全县所有经营销售、使用牛羊肉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对其经营销售、使用的牛羊肉及其制品进行快检,共检查牛羊肉相关制品加工小作坊1户,快筛食品小作坊的牛羊肉相关制品1批次,显阴性;检查销售牛羊肉农贸市场摊位25个,快筛农贸市场销售的牛羊肉28批次,都显阴性;检查销售牛羊肉商场、超市7个,快筛商场、超市销售牛羊肉7批次,显阴性;检查销售牛羊肉肉食店2户,快筛肉食店销售的牛羊肉2批次,显阴性;检查使用牛羊肉餐饮服务单位53户,快筛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牛羊肉53批次,显阴性;检查使用牛羊肉学校食堂2户,快筛学校食堂使用的牛羊肉2批次,显阴性。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和时间节点,多梯次开展严厉打击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做到检查对象全覆盖,快检对象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全覆盖,保障牛羊肉质量安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