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团伙从我国禁止进口肉类的疫区国家走私牛肉,两起案件查处流入武汉的“问题牛肉”约20吨。近日,武汉市检察院连续批捕两起危害食品 安全案犯罪嫌疑人,其中4人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1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 罪。
5 吨疫区牛肉绕道越南流入武汉
2012年底,广东汕尾人陈某与人合伙在广州、香港、塞舌尔等地注册多家公司,向印度等疫区国家冻品供应商订购货物。2013年5月,陈某与妻子又聘请何某等人,以中泰、佰福等公司名义从印度、巴基斯坦、伊朗等国订货。
经查明,截至案发,该团伙从这些疫区国家购买的牛肉、鸡脚、牛副、牛杂等肉类冻品共598柜(集装箱)。
2013年12月和2014年4月,陈某等人将4个集装箱共116吨印度牛肉冻品走私入境,其中5吨销售给武汉白沙洲冷链市场经营肉类冻品生意的老板戢某。
2月6日,武汉海关组织专项抓捕行动,陈某、陈妻、何某、戢某同时落网。
陈某交代,为让疫区牛肉入境,他们专门绕道越南走私。供货商将货物按陈某要求发至越南海防港,待支付全部货款后,陈某便联络广西东兴的专业走私运输团伙,委托其将货物从中越边境绕关偷运入境。之后走私的疫区牛肉被运至武汉、郑州等地,通过当地的肉类冻品销售商在各地市场销售。
14.8 吨印度疫区牛肉被查
另一起案件中,王某是武汉市黄陂区一家食品厂负责人。去年12月中旬,王某从广西南宁一个体商贩处,以每箱185元的价格购买了592箱(每箱25公斤,共14.8吨)印度疫区牛肉,后运往武汉销售。经群众举报,这些存放于冷库的牛肉被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查封。王某却用几十元一箱的猪槽头肉将其中216箱查封牛肉偷换,售出后获利36500元。
近日,两起案件先后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院认为,陈某等人在未经任何报关和检验检疫程序的情况下,从疫区购买肉制品或向走私人直接非法收购,均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罪。而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购买疫区牛肉并予以销售,其行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日前,5人均被批捕,两案在进一步侦查中。
办案检察官介绍,我国近年已禁止从印度等疫病流行国输入肉制品,农业部、出入境检验检疫、质检等部门均发布过相关规定或公告。但仍有一些不良商贩通过不法渠道从疫区走私肉制品,尤其是广西中越边境,大量来自疯牛病主要疫区的牛肉未经检疫走私入境,给我国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