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中原认为,食品安全领域如果设定许可,内容将包罗万象。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餐饮各个环节均涉及人身安全,全部设定许可显然是不实际的。但目前修订草案仅选择性地将“食品生产经营”设定许可,对与食品有关的其他事项不设定许可。食品安全的核心问题在于企业能否守法以及政府监管能否及时到位,并非获得许可就能保证食品安全。目前修订草案规定的许可事项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修订草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设定许可的条件完全相同,没有考虑食品生产和食品经营的特殊情况;二是许可的内容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设定许可,还是企业设立后的业务范围许可,在修订草案中并不明确;三是修订草案对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没有规定,建议予以明确。
近日在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董中原委员认为,对食品安全是否需要设定行政许可问题,仍需要进一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