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国家级卫生城成果,保护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有效防控H7N9病毒,敦化市根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活禽交易屠宰市场有序经营。
一、建立活禽交易屠宰专业市场。经敦化市政府研究决定,及时印发《关于规范活禽交易屠宰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领导、分工落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通知》要求:敦化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行业标准规划设置活禽交易屠宰定点市场;敦化市工商局建立市场经营管理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健康防护培训,制定防控H7N9应急预案,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敦化市畜牧局负责活禽交易的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运载工具、屠宰场所及器材设备洗消,对废弃物和物理性致死禽类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市场发展要求,在全市逐步完善市场软、硬件建设,使活禽交易屠宰定点市场设置与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并探索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二、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安全风险监测。《通知》明确:敦化市工商局要对禽类及其产品实行严格准入制;敦化市食品安全办要对经营的禽类及其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进行监测;敦化市畜牧局要开展相关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敦化市卫生局要对活禽交易从业人员,开展人感染禽流感等的疫情监测和控制工作。敦化市政府将根据对禽类及其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及禽流感等疫病疫情的预测和预警,进行评估,决定实行活禽交易屠宰暂停措施。
三、加大对违法经营活禽屠宰打击力度。结合辖区实际,《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敦化市城区(江东、3305工厂区)不得设立活禽交易屠宰市场,严禁在活禽屠宰定点市场以外从事活禽交易屠宰活动。敦化市食品安全办将组织市畜牧局、工商局、商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活禽经营屠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违法经营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处罚,确保经营者依法执业,市场规范有序。
在敦化市市政府正确指导下,敦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49个成员单位,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联动监管、标本兼治、注重宣传、正确引导,积极构筑防控的法规,形成了联合出击的铁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