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根据动物疫病的发生规律,对免疫工作及早安排、早落实,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筑牢畜禽防疫关,确保免疫率达100%。
二是抓好动物活体检疫,把好流通关,对出栏的活畜禽必须报验,确保动物活体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严厉打击收购、加工、运输病死畜禽行为。
三是抓好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推行工作分工负责制,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执行“谁检疫、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按检疫操作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切实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不漏检、不误检,规范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检疫率必须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全县定点屠宰场、集贸市场、超市、乡镇市场摊点的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严防未经检验或病害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四是严格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对检出的病害畜禽及产品必须督促处理到位,切实杜绝流入市场,同时,检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