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监管
加大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巡查力度,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每月巡查次数增加为4次,力争全面掌握存栏量、出栏时间、健康状况、饲料和兽药使用情况等,确保把问题发现、处置在源头。
加强流通监管
乡镇畜牧兽医站从严生猪调运备案,县动监所从严审批,兴隆指定入境检查站从严查证验物和消毒,确保入县境生猪备案审批手续和检疫证明齐全、健康无疫。
加强屠宰监管
2013年10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各屠宰场增加1-2名官方兽医值班,增加“瘦肉精”检测频次,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检疫四道关口,确保出场猪肉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