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生猪进点屠宰是一项民生工作,乡镇通过进点屠宰可以有效杜绝病害猪和注水肉上市销售,对促进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有着重要意义。当前,该县乡镇的生猪屠宰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乡镇生猪屠宰绝大多数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环境脏、乱、差。二是屠宰检疫有待加强,达不到严把质量关要求。三是(场)点设施陈旧。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提高对规范生猪进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认识,把进一步规范乡镇生猪进点屠宰的相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落实工作,增强责任感,切实为老百姓的生活着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抓好此工作。各乡(镇)是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主体,要认真履行好生猪屠宰属地管理责任,建立乡(镇)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务必于2014年6底全面完成生猪屠宰定(进)点建点等相关工作。县商务局重点负责生猪屠宰点的监管,指导乡镇小型定点屠宰点按标准和规范进行经营。县农业局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点宰前、宰后检疫及其产品违禁药物残留的检测和市场肉品检疫监督工作。县工商局负责生猪产品销售市场的监管稽查工作,加强对从业屠商的现场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定点屠宰点的卫生监督及监测,做好饭店、宾馆、学校、医院和其他伙食单位肉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县生态局负责监督检查定点屠宰点的环境保护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加工企业肉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审查屠宰场(点)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对定点屠宰场(点)牲畜宰前、宰后差价及鲜肉零售价进行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社会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