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张长青要求各县区中队要结合去年畜禽粪便专项整治成果,对本辖区畜禽养殖企业和畜禽粪便晾晒加工点再次进行细致排查,并严格按照去年《东明县畜禽粪便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一是指导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采取生物发酵、沼气发电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措施,实现综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从源头控制畜禽粪便晾晒污染问题。
二是督促各小型养殖场将畜禽粪便运至乡镇指定晾晒场所,实现集中晾晒,集中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畜禽养殖场所(指在村内或距村庄较近)实施搬迁。
三是重点整治取缔公路两侧、村庄周围500米范围内的畜禽粪便晾晒加工场所,对非集中晾晒点一律按照“停进粪便原料、拆除加工设备、运离加工成品、恢复场地原貌”的标准进行整治,并按期搬迁至各乡镇指定的处理场所集中晾晒。对逾期未落实整治措施的晾晒加工点,由乡镇政府牵头,联合农牧、交通、国土、电力、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强制取缔,没收设备,清除场地,确保各项整治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