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中央财政对本省生猪调出大县共拨付奖励资金16616万元,比去年增长了6.53%。其中,中央财政直接分配到县的资金达到15116万元。按照有关办法规定,生猪调出大县年度奖励资金总规模的90%,由中央财政按照近三年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存栏量三项因素,直接测算、分配到县,剩余10%资金切块到省。全省将近三年生猪出栏量大于40万头的县纳入奖励范围。
统计显示,自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本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9.24亿元,有力促进了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流通加工、防疫服务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