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通知》(铜府办发【 2013 】 156 号)和《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阡石阡县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石府发【 2013 】193 号)文件精神。 石阡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在县食安办的牵头带领下,联合畜牧兽医、工商、质监、公安、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石阡县城内屠宰场、农贸市场、卤制品加工作坊、及酒店等地进行了集中检查,针对检查结果的反馈情况,县商务局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积极自查。
由于前期县商务局一直着力于狠抓屠宰企业的监管及食品安全 工作,此次专项集中整治小组成员通过对商务局职能监管的屠宰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后,对屠宰场内的环境卫生、消毒情况、无害化焚烧炉运用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也提出了几点不足:一是对场内“ 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 ”台帐、“兽医‘瘦肉精’自检监督情况台账”、“进场查证验物登记表”等方面的记录,存在登记不及时的情况,以后一定要做好台帐的及时登记;二是在生猪检验检疫方面,一定要做到只有健康新鲜的肉品才能离开屠宰场进行销售;三是消毒问题,小组成员通过用嗅觉来判断,消毒药水气味不够浓烈,有可能存在消毒不完善的情况;四是屠宰车间,地面还存在少量积水的等情况。县商务局在检查完后,已协同屠宰场工作人员尽快处理好所存在的问题。
对农贸市场上肉品的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起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品,和病害猪肉及注水肉等,市场秩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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