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药监局拟对地标《冰鲜鸡加工卫生规范》进行紧急立项的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6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6号)
2013年年初,全国多个城市发生H7N9型禽流感疫情,为防止疫情扩散,本市于4月初关闭了活禽市场,随着H7N9禽流感疫情趋稳,本市于6月初启动了冰鲜鸡销售试点。为进一步规范冰鲜鸡加工销售,确保本市食品安全,经上海市食安办协调,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上海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拟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冰鲜鸡加工卫生规范》进行紧急立项,现予以公布,征求各方面意见(联系电话:61675491,传真:61675488)反馈意见截止至2013年8月5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9日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