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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禁止使用瘦肉精 进口猪肉也不例外

2013-06-26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内容摘要:中国禁止的是使用瘦肉精,要求进口肉类不得含有瘦肉精成分,其他国家向中国出口猪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及规定,美国当然也不能例外。
  近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市场对美国猪肉是开放的,所谓的“禁止进口美国猪肉”的说法不成立。中国禁止的是使用瘦肉精,要求进口肉类不得含有瘦肉精成分,其他国家向中国出口猪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及规定,美国当然也不能例外。
  中国市场对美国猪肉是开放的,所谓的“禁止进口美国猪肉”的说法不成立。目前,美国是中国的第一大进口猪肉来源国,进口量总体上呈增长态势。2009-2012年,中国自美国进口猪肉分别为8万吨、18万吨、80万吨、59万吨,2013年1-4月,自美国进口猪肉12万吨。
  中国禁止的是使用瘦肉精,要求进口肉类不得含有瘦肉精成分,在口岸通过检验后方可进入中国市场。其他国家向中国出口猪肉必须符合中国相关质量安全标准及规定,美国当然也不能例外。
  同时,沈丹阳谈到中国双汇集团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案时说,投资并购是企业的自主选择,是市场行为,企业对外投资并购同样如此。中国政府支持中国企业在遵守中国和投资所在国法律的基础上,开展互利共赢的合作。“说中国对进口猪肉的质量管理与所谓双汇集团收购美国史密斯菲尔德案会影响到美国食品安全,好像完全沾不上边。希望美方能公正对待并妥善处理这一并购案。”



本站编辑:王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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