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六月七日)公布一项评估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情况的专项食品调查第一期检测结果,一百四十个鲜肉样本全部通过检测。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经常用于干果、腌菜和香肠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中。但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二氧化硫不得用于新鲜、冰鲜或冷藏肉类。
发言人提醒业界要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在新鲜、冰鲜及冷藏肉类使用二氧化硫。售卖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鲜、冰鲜或冷藏肉类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食环署亦会按「违例记分制」,暂时吊销或取消有关的新鲜粮食店牌照作处分。违例者如属公众街市档户,食环署亦可按现行机制终止该摊档的租约。
中心会继续监察有关情况,并会突击巡查曾出售含二氧化硫肉类的店铺,确保其遵守相关法例。如有足够证据,当局会采取检控行动。
二氧化硫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的二氧化硫。
发言人建议市民向可靠的街市档或新鲜粮食店购买肉类,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同时需注意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摄取过多的食物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