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种畜禽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畜牧总站总畜牧师蒋曙光同志,带领自治区种畜鉴定专家于2013年5月24日,对长河集团长青农牧有限公司种羊场进行申办《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查验收。
专家进入场区后立即展开检查验收工作,从场区的环境卫生到查看档案材料,专家们都是非常认真仔细,最后听取羊场负责人的汇报。通过专家讨论,一致认为长青种羊场不论是从硬件还是软件条件上,在全疆都是屈指可数的,并以优秀的成绩通过验收。
长青羊场申办领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可以合法的生产经营种公羊,保障向社会提供合格的种公羊,并有资格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种畜良补项目,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畜牧业从“数量型”到“质量型”和“效益型”转变,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