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计划实施市区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市政府日前已下发《关于加强市区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昨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该《实施意见》作了初步解读。
1、哪些区域实施活禽集中屠宰?
根据《意见》,计划实施活禽集中屠宰的区域为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区,每个区将建1个活禽集中屠宰场,即农贸市场、超市及公共场所均不再进行活禽经营与屠宰,相关部门将按“定点(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进行管理。
市商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先在市区实施,其他县(市)的相关条件尚不成熟。为了有效防止禽流感等疫情的传播,保障居民食用禽肉和公共卫生安全,我省目前正在酝酿冷鲜禽肉代替活禽交易试点工作。
2、哪些活禽要集中屠宰?
目前,我市将鸡、鸭、鹅、鸽等四类活禽列为集中屠宰范围,宰杀后的禽胴体、肉、脏器、头、皮、血液等进行统一管理。个人家庭养殖的活禽,用于自食的,不在集中屠宰之列,可自行屠宰。
市商务局相关人士表示,活禽集中屠宰工作与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基本相同,仅个别具体细节有所不同。
3、新鲜禽肉具有什么特点?
活禽进行集中屠宰后,向市场主要供应冷鲜禽肉。所谓冷鲜禽肉是指对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屠宰后的禽类胴体进行冰水冷鲜、风冷,使禽类胴体温度在1小时内降至0~4℃,然后进行保鲜处理和包装,并在后续的加工、流通和零售过程中始终保持在0~4℃。
据了解,冷鲜禽肉在口感和营养上都比新鲜禽肉要好,目前市场上冷鲜猪肉价格也比普通鲜猪肉贵。
4、集中屠宰后的冷鲜禽肉有何标识?
据市畜牧兽医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市的禽类集中屠宰,将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三个区分别派驻检验检疫人员,驻场对集中屠宰场内的活禽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才可屠宰。如果检疫不合格,要对不合格产品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屠宰后的禽类进行肉检,肉检合格后上市。
屠宰后上市的禽类胴体,不会像生猪宰后那样盖上蓝色的检疫章,而会在每只胴体上挂上一个脚标,存有一定信息,可追溯宰杀地点、时间等信息。
5、农贸市场内的活禽交易摊位如何处置?
实施禽类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后,专业的活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内的活禽交易摊位都将取消,禽产品经营户需到指定的禽类屠宰场进货销售。同时,酒店、学校及单位食堂的禽产品供应,也需从禽类屠宰场购入。
6、活禽集中屠宰何时开始?
目前,《关于加强市区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最早将在6月初出台。
活禽集中屠宰管理工作开始实施后,农业、工商、商务等部门将各司其职,展开调研、监管等工作,而三个集中屠宰场将由市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投资承建,计划在今年10月底前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