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从广西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广西将进一步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病害肉及肉类掺假行为,严防掺假掺杂肉、病死肉、有毒有害肉制品等流入餐桌,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确保食品安全。
近段时间以来,广西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了一批生猪私屠滥宰、制售有毒有害鸡爪等案件,反映了当前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对此,自治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肉及肉制品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紧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犯罪分子。在肉制品生产环节方面,食药监、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将严格控制原料采购和原料进厂查验把关,坚决防范病死猪肉、来路不明和疫病畜禽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使用羊、牛、猪肉数量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等重点单位,加强肉类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方面检查,严防来源不明、无“两证两章”猪肉、假羊肉、假牛肉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同时,强化动物检疫和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组织监管人员对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肉类销售摊点和超市等的巡查和检查,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畜禽肉类监管。
对制售病害肉及肉品掺杂掺假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将坚持“严”字当头,露头就打、毫不手软,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市场”和“黑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