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一个多月的H7N9禽流感病毒事件使我国家禽业受到重大冲击,全国肉鸡和鸡蛋价格大幅下降,雏鸡和活鸡销售严重受阻。据专家评估,家禽产业每天损失超过10亿元,其影响不亚于一场大的洪涝和干旱灾害。
当前,各地积极出台政策措施扶持家禽业发展。上海、浙江、安徽、北京等省市以政府名义下发专门文件,出台种禽场和养殖场补贴、企业收购加工补助等扶持政策,保护家禽业生产能力,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广东、河南、海南、山东等省市也正在研究制定并将迅速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我国是家禽生产大国,2012年全国禽蛋产量2861.2万吨,居世界第一位;禽肉产量1822.6万吨,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禽蛋和禽肉是城乡居民最主要的动物蛋白来源,家禽业在畜牧业中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最高。家禽产品也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农产品。目前,我国有4400多万蛋鸡和肉鸡养殖场户,家禽业年产值近6600亿元,约占畜牧业总产值的1/4,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根据农业部门对活禽交易市场、家禽屠宰场、野鸟栖息地、生猪养殖场和生猪屠宰场的监测采样结果,在已经检测出结果的4.78万个样品中,家禽养殖场和屠宰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并未发现家禽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发生疫病的病例,这表明H7N9流感病毒并未在家禽中发病传播。
据了解,自北京、河南、山东发现人感染病例后,家禽行业所受影响进一步加剧,影响范围迅速由华东向华北、华中主产区蔓延,家禽产业严重亏损,生产能力遭遇沉重打击,整个产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
业内人士分析,家禽业历来是农民的重要家庭副业,此次H7N9禽流感必将影响近期的农民收入。受疫情影响,目前大多养殖户暂停补栏,种禽苗禽严重滞销。这有可能引发“价贱伤农—亏损不养—供给短缺—价格暴涨—价高伤民”的连锁反应,增加未来禽肉类产品的涨价预期。
针对这种情况,农业部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一手抓“疫病防控”,重点做好H7N9禽流感病毒监测和疫情排查;一手抓“稳定生产”,重点研究并落实好稳定家禽业生产扶持政策,保护畜牧业生产力,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各地也纷纷出台种禽场和养殖场补贴、企业收购加工补助等扶持政策,保护家禽业生产能力,促进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上海市出台了养殖补贴政策和定点保护收购政策。按每羽种禽15元的标准对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按每羽0.5元的标准对孵化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家禽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对销售困难的养殖场(户),由定点加工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对取得本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经区县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的地产肉鸡和淘汰蛋鸡实行保护价收购,肉鸡收购每公斤不低于9元,淘汰蛋鸡不低于7元。
浙江省则按每只15元的标准对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对2013年3月底存栏肉鸡肉鸭1万只以上、蛋鸡蛋鸭2000只以上、鹅1000只以上、产蛋鸽3000对以上、鹌鹑5万只以上的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助。收购加工补贴方面,4月1日—5月30日期间按4月1日前签订的合同收购价收购、加工活禽总数在5万只以上的企业,财政按每只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间加工、冷藏冷冻企业进行初加工、冷藏冷冻禽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安徽省出台了种禽生产补贴政策,省财政对每套祖代或原种种禽补贴30元,市县财政对每套父母代种禽补贴10元;收储补助政策方面,规定禽类加工企业自2013年4月10日—5月10日收储的禽类产品,每储存1吨禽类产品给予50元损耗费补贴,连续补贴3个月。同时扶持养殖和加工企业,自2013年4月10日—7月10日,对全省从事家禽养殖、加工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贴息支持,贴息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对家禽养殖、初级加工企业,免征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
北京市对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禽场给予生产维持性补贴,补贴时间为1个月,每只成年种禽补贴10元。对登记备案的规模蛋鸡养殖场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存栏成年产蛋鸡每只补贴3元;每只存栏肉鸽补贴2元。对散养家禽专业户给予困难补助,依据区县存栏数量,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补助方案由各区县自行研究制定。对肉禽定点屠宰企业给予补贴,由肉禽定点屠宰企业按照放养收购合同对本市养殖的肉禽进行收购,对受H7N9禽流感影响销售受阻,需贮存的禽肉产品给予贮存费用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吨700元,补贴时间为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