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活畜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13]62号)精神,巫山县畜牧兽医局组织4名专业技术人员于2012年4月15-16日对全县部分规模养殖场的猪、羊等开展2013年第一阶段“瘦肉精”专项监测。
此次专项监测活动共抽检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5个规模养猪场的猪尿液10头份,年出栏肉羊100只以上的1个规模养羊场的羊尿液2只份,分别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卡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本县牲畜养殖中无添加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