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从济南市质监局获悉,济南首家酱卤肉生产加工小作坊领到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审查通知单》。据了解,自从去年5月济南市质监局颁布《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制度》后,济南市约有5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领证”,不少小作坊因生产环境不合格而无法领证。
济南市质监局食品监管处处长武磊说,酱卤肉生产加工小作坊领到《通知单》是一次重要突破。去年5月,济南市质监局颁布《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制度》,该制度分别从小作坊的含义及生产范围、小作坊必备的生产条件、小作坊的生产报告程序以及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提出了明确要求及标准。
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达到必备条件后,可自愿向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生产报告申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现场审查且产品检验合格后,由质监部门发放《济南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报告审查通知单》,并凭《通知单》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做到合法经营。
武磊说,生产环境不达标是食品小作坊顺利“领证”的最大阻碍。“生产环境首先要求生产布局合理。比如原料和成品要有单独的仓库存放,生产过程要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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