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陕西省渭河咸阳段出现了漂浮死猪。为了使广大从业者能够正确处置病死畜禽,防止动物疫情传播,确渭南市畜牧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市畜牧局下发《致广大畜禽养殖、屠宰、经营、加工、运输者的一封信》。
信中明确:病死畜禽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存在大量传染病病毒、细菌或者其他危险致病因子,如果不进行合理处置,极易引发疫病传播,危害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污染生态环境,并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因此,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要严格按照“五不一处理”规定执行,即不宰杀、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不乱弃、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符合条件的养殖者有病死猪时,可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申请补助费用。
责任编辑:王佩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