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远市计划到“十三五”末,实现年家禽种苗生产能力4300万只,出栏家禽1400万只,禽蛋产量2.4万吨,产值10亿元。
2011年,开远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建设的决定》,对产业化经营的养禽龙头企业发展带动的规模养殖户优先提供贷款并给予贴息补助;对新建或改扩建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家禽养殖企业优先提供贷款并给予贴息补助;对年生产能力达到鸡苗300万羽、鸭苗50万羽、鹅苗20万羽以上的种禽场和产蛋禽存栏达到5万羽的蛋禽场、年出栏肉禽在10万羽以上的肉禽场以及按标准化要求进行新建或扩建的,优先向中央、省、州申报扶持项目;以自然村为单位,饲养肉禽户数占总户数的40%,户均年出栏商品家禽在3000只以上的特色专业重点村,给予养殖户贷款及贴息补助。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和使用机制。根据家禽产业用地需求,以国家土地使用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结合地区实际和产业发展特点,制定和健全土地使用制度并用好国家现有土地使用政策,促进农村土地适度向家禽产业倾斜,为产业发展奠定基础。
开远市与国家现代蛋鸡、肉鸡、水禽产业技术体系和省内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建立技术联盟,提高现代家禽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现代经营管理理念与方式、现代畜牧业生产手段,加大龙头企业的培育,切实推行“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提高龙头企业的生产水平和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参加国家、省级组织的综合性农博会,支持龙头企业申报绿色或有机产品及产地认证,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国家级驰名商标的单位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