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引进仔猪、雏鸡检疫监督工作,防止外疫传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根据省农牧厅青农医〔2013〕71号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引进动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对今年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整治行动要安排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要保证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会议要求从事引进动物调运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实行准运申报制度、申报备案制度、报检制度、隔离观察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公布举报受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引进动物到达目的地后必须进行隔离观察,经当地防疫员免疫接种后,隔离期满没有发生疫病的、可与当地动物混群饲养或上市销售。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关调运畜禽事项,依托乡镇防疫工作人员和村级防疫员监督力量,严厉打击违章调运行为,做到群防群控。
成立督查小组,加强对活畜禽交易市场、买卖集散地区、边境公路、各巡查点、报检点及屠宰场所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防止部分商贩经非法渠道将外省仔猪、雏鸡运入我县,确保我县畜牧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