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透露,该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调理肉制品和调理水产品》开始征求意见,今年有望颁布实施。
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所专家介绍,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多以散装形式销售,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各环节若温度控制不当,极易腐败变质,威胁消费者健康。针对这类产品,国家商务、农业等部门曾制定一些行业标准,但彼此不一致,且单个标准适用范围较狭窄。以质监部门为例,由于食品 QS审查细则未覆盖所有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类别,因此目前质监部门对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大都按速冻食品进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另有部分该类产品则按肉制品或风味鱼制品进行审查,这就导致审查标准不一,难以开展有效监管。
正在征求意见的地方标准属于全市统一的强制标准,将填补相关空白。对于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的冷链温度,该标准规定,冷冻的该类产品应在 -18℃以下温度条件贮存,在 -15℃以下温度条件运输、销售;冷藏的该类产品应在 4℃以下温度条件下贮存,在 7℃以下温度条件下运输、销售。针对个别企业将散装产品反复冻结销售的行为,标准要求冷冻的调理肉制品和水产品解冻后,不得再次冻结并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