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内容: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连续办理了6件涉及“病死猪肉”、“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犯罪及其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该院认为,犯罪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管疏漏有很大的关系。
同年6月25日,如皋市检察院向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建议其整合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管平台,定期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对问题原料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检疫员异地派驻、定期轮岗等制度;建立、完善、畅通举报途径等,让群众成为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者。
对方反馈:如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收到如皋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迅速行动,结合该市的食品市场相关情况,及时采取了以下措施:召开职能部门联席会议,确立依托如皋市政府网行政监督平台建立食品安全问题的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如皋市肉制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生产者守法经营,鼓励群众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进行举报。
点评:民以食为天。检察机关不仅要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还应注重在执法办案中,准确把握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及时发现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负责地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预防和减少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