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0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就与中国牛肉谈判相关的动物标示和追溯体系发布最终规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称,其对进口活动物的官方标示和可追溯性的文件要求的规定进行了修正。
根据该项修订,除非得到专门豁免,属于该规则范畴中的活动物进口至美国,必须有官方标示和兽医检验证书或其他相关文件。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称,该规则旨在提高其对发现疫情的活动物的追溯能力。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由原作者或供稿方所拥有,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果转载文章涉及您的合法权益和版权问题,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与本网联系进行删除。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mpmp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