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召开全省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央视曝光白羽鸡违规饲养查处情况,分析当前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理清工作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目标任务,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管科(处)长,各县(市、区)局长、分管局长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畜牧兽医局局长冯继康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冯继康通报了近期肉鸡养殖违规用药问题查处情况,要求各地清醒地看到,我省畜禽养殖违规用药等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在一些地区、一些环节可能还相当严重;个别地区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重而道远。
冯继康强调,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切实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键措施。一是着力加强兽药使用监管。规范兽药使用是推动行业科学发展、保障畜产品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必须下大力气强化兽药使用监管,实现兽药安全使用的全覆盖立体管理。要突出强化治理整顿、责任落实、质量监测、生产经营监管等五个方面。二是着力加强检疫监管。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是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卫生和动物产品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全面落实各项检疫监管措施,筑起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牢固“防线”。要强化规模养殖场监管、严格规范产地检疫、严格规范屠宰检疫、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三是着力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饲料业是畜牧养殖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饲料安全关系着畜产品安全,各级一定要认清饲料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按照农业部“减少企业数量,加强监督管理”总体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构建饲料质量安全长效机制。要加强体系建设、促进依法经营、严格企业审批、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行为。四是着力推进标准化养殖。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要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努力促进标准化养殖提水平、上档次。要加快提升养殖水平、强化政策项目引导、规范养殖档案建立。五是着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当前已进入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关键时期,各地务必要要引起高度警惕和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加强畜禽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常见多发病防控和应急管理。
二、加强领导,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相关单位具体抓,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整合执法资源,强化工作配合,加强对畜牧业生产全过程、各环节的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不出漏洞。要加强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公安等关部门密切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特别要处理好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关系,依法履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使企业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加强机构建设。市县畜牧兽医部门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工作经费,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总体部署,依托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通过加挂牌子等形式,赋予其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同时,通过强化职能、明确岗位、充实人员、完善条件的办法,真正实现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五到位。要加快市县两级检测机构建设,加强设施配备和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确保市级检测机构具有定量确证能力,县级检测机构具有快速检测能力,发挥市级质检机构的骨干作用和县级质检机构的基础作用。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农业部近期出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省委省政府自2011年起正式将食品安全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各地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畜产品监管监测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与财政、发改等部门沟通,加大政策项目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支持力度;要完善监管检测手段,大力提升养殖、检疫检验、收购贩运、屠宰加工等环节监管监测能力和水平;要鼓励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基地、协会等加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使用违禁物质和滥用兽药的危害性教育,及时曝光重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切实提升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切实增强风险和忧患意识,规范信息发布,注重舆论引导,提高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不实信息扩散流传,防止个别媒体恶意炒作,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要畅通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各类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并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化解风险。要大力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全力推动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