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会上,鹰潭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讲解了60号令的出台背景,详细解读《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具体细则,强调食品经营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企业应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源头把控,落实全过程管控。会上同时对去年以来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通报,讲解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化解等内容。
会后,对参会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测试,重点测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进一步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协同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