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安康万友水果蔬菜商贸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汉阴县涧池镇廖良水家庭农场生产的廖良水牌纯红薯粉条,1批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临渭区三张镇世纪亿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蒲城县丝香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秦鸽牌手擀粉,1批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蒲城县丝香居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客来欢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蒲城县毛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杜毛女牌花椒馍,1批次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眉县秦丰老实人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秦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岭牌荆条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初检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陕西秦岭蜂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标称宝鸡市众森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秦乐园牌麟游·洋槐蜂蜜,1批次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海关技术中心。
六、杨凌好又多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特价休闲(原味葵花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宝鸡市老实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散称原味葵花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