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巴南区贝壳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泰豪万品超市重庆市北碚区同兴二店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大足区元华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昭通市昭阳区高鼎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丰都县钟鲜生食品超市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奉节县蒋瑞成生活超市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奉节县敏妹灌汤包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道太极大道55号(建工大厦)A栋1—1、1—2袁光勇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丰都县惠程食品经营店销售的红宝石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涪陵区铺盖面餐饮店使用的消毒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嘉陵路20、22、24号黄中玉销售的多晶体冰糖,干燥失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合川区蛙知恋美蛙鱼头火锅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江北区景联生鲜经营店销售的绿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江津区聚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伍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凤翅(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江津区凤亚食品超市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两江新区蓝豪优选百货超市销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岸区涂大妈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南岸区瑞达百货超市销售的红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九龙坡区豪源餐饮店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乐禾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销售的长白萝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万州区南滨宜乐民生活超市销售的散称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万州区钟伟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黎珣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天门市广得调味品厂生产的复合酸性调味汁,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秀山县乐思购购物超市销售的小芒果,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重庆麦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蜜草莓面包,诱惑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重庆市胡豆先生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桂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渝北区凤生百货超市销售的云南瓢儿白,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六)云阳县光德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