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九龙城何文田街市一新鲜粮食店检取该新鲜牛肉样本进行化验。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八百三十八的二氧化硫。中心正与涉事新鲜粮食店跟进有关违规事项。」
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在新鲜及冰鲜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二氧化硫是一种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但根据《规例》不得用于新鲜或冰鲜肉类。个别贩商为使肉类色泽更鲜明,会违法在肉类中添加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不可售卖掺杂二氧化硫的新鲜及冰鲜肉类。市民则应向可靠的街市档户或新鲜粮食店购买肉类,切勿购买或进食颜色异常鲜红的肉类,同时需注意均衡饮食,因为偏食可引致营养不良或摄取过多的化学物。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