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重点对养殖场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行为,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屠宰厂是否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出厂检疫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重点检查了肉类生产者、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是否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等行为。
抽查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肉类生产企业、散装熟食经营户、烧烤店共21家,检查发现问题34个,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向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交办。今年以来,全市共抽检肉类及肉类产品246批次,不合格1批次。全市共收缴230斤白板肉,立案查处2起,处罚没款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