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宣传引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积极引导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科普使用“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持续巩固“生鲜灯”整治成果,让生鲜食用农产品回归“素颜”,促进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深化自查自纠。“生鲜灯”禁令实施近一年的时间,个别经营商户还存在“变相”“擦边”使用“生鲜灯”的行为,为此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照明设施的参数标准和常见违法情形,制订了“一标准、六禁止”的农贸市场照明设施合规使用“小贴士”,组织相关经营主体对照“小贴士”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督促经营者及时更换,切实做到合规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真实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深化执法检查。结合“一码检查”工作,根据接诉即办数据分析,持续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内蔬菜、水果、鲜肉等食用农产品的相关经营主体进行严格执法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商户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杜绝使用或变相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感官认知等行为,执法人员重点查看了照明设施的色温和显色指数、展示冷柜的内置灯带光源、红色灯罩边缘突出的照明设备等情况。
下一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结合“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和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工作协议的要求,在线索互通、衔接协调、行刑联动等方面形成强大合力,为核心区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确保执法力度与人文关怀并重,执法规范与处罚公正并行,为首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东城力量。
来源:食品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