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柳州市柳北区水万利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广西秀瑶圣水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瑶山映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柳州市柳北区水万利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柳州市腾粤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冰蓝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柳州市“融水县永乐镇鹏程百货店”销售的、标称金城江四知堂健民食品厂生产的“麻辣小脆(含油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南宁横州市“城北生活市场韦爱秋”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横县甜到笑水果店”销售的“夏橙”,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百色市“田东县黄燕媚鱼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海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美团菜窝鲜生(迎龙综合市场店)(经营者为百色市右江区贝贝冻品摊)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市场吴凤英米行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河池市“广西凤山县大润发发到家超市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味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核查,该产品系假冒广西壮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三)河池市“南丹县永盛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玉林市众福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回家的味道(调味面制品)”,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玉林市众福兴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河池市“南丹县永盛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柳州市柳江区思宝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紫薯饼”,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崇左市“凭祥市佳乐超市有限公司祥河分店”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大同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酒”,酒精度数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样品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盖、补印或篡改标示的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