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校园食品,着力解决学校“校园餐”突出问题。县纪检监察、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发力,通过严查“三防”设施,规范大宗食材采购,实施专项抽检,强化案件查办等工作措施,开展学校“校园餐”和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形势得到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余次、集中约谈会议2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次,检查学幼机构85家次,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抽检54批次,立案查处不合格产品2批次,整改问题隐患342个,立案查处学幼机构2家,罚没0.5万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规违纪线索2条。
聚焦肉类产品,严打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近期农村市场猪肉未经检验检疫上市销售现象,组织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从生猪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市场流通等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2次、部门联合执法3次,向经营单位发放“告诫书”5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专项抽样检测1357份,核查产地、产品出证信息1500余条,集中无害化处理生猪5519 头,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 26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摊贩120家次,发现各类隐患30余个,均得到整改;共立案查处猪肉未经检验检疫案件2起,罚没金额0.9万元。
聚焦餐饮环节,着力整治小餐饮“后厨问题”。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的小餐饮后厨条件简陋、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按照小餐饮“四明四亮”工作标准,组织开展餐饮单位“后厨革命”专项行动,开展后厨“搬家式”清理,打造一批后厨规范样板,并采取“流动红旗”“红黑榜”“笑脸大比拼”“代表、委员现场观摩”等系列举措,推动小餐饮实现常态长效治理。目前,共打造小餐饮“示范店”30余家,对287家小餐饮店实行风险等级评定,指导102家小餐饮店接入“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发现并指导整改问题隐患242个,处置群众投诉举报1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