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聚佳豪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长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肘(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城区恒信商行销售的标称浙江乡妹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侨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全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鸭爪(泡椒味)(辐照食品)和泡鸭爪(清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端州区洪星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安徽国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牛肉味),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石碣戴家小吃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中山市菊仔餐饮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清溪杨国福饮食店使用的麻辣烫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清远英德市悦海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本地香蕉,腈苯唑和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广东省顺客隆商业连锁有限公司乐从华乐分店销售的罗非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腊鲳,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东明广客隆乳源商业城店销售的本地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惠州市兴胜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东莞市大岭山炽成腊味店销售的标称中山市昌隆腊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腊肠(腌腊肉制品),酸性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高要区南岸天添乐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味上味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味花生,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兴县新城镇隆旺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平江县曾师傅食品厂生产的石磨豆腐,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肇庆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辽宁柯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鸡蛋锅巴(烧烤味)和小米鸡蛋锅巴(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北华浦阳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本豆(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塘厦昇记正宗猪脚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