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检查对象涵盖全县所有学校(园)食堂、学校小卖部(超市)、食材供应商等。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隐患严查。一是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检查学校食堂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禽类采购管理情况的检查,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三是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员培训和是否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四是严管严查校园及周边小食品安全质量。以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销售店经营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为主要检查对象,整顿规范校园周边“五毛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廉价小食品。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下架退市,追根溯源,从严查处,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是进一步落实措施强化日常管理,预防流行性疾病传播。落实落细各项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做好诺如病毒的预防,做好水痘、腮腺炎等季节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督查检查分3个组进行,采取听、看、查、访等形式对各学校进行督查检查,对规定的每一项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督查,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实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督落实,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能整改的,按照督查检查组当场提出的整改要求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食材采购查验、储存、加工制作流程不规范、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顽固问题将采取“硬措施、硬手段”,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发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供应商等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和食材供应中有冲击道德底线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通报到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