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普健商标的“清肺咳喘肽、口疮蹄烂消”,标称“生产许可证号为渝饲添(2019)H27001”,以饲料冒充兽药,依据《兽药管理条例》,两家兽药经营门店被河南省商丘市宁陵县农业农村局、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农业农村局相继查处并处罚。
《企查查》显示,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0日,建有水针口服液、粉针剂、散剂粉剂预混剂、颗粒剂片剂、消毒剂(固体)、消毒剂(杀虫剂)液体等6条制剂生产线和一个中药提取车间,每年可生产各类兽药10万件,是西南地区剂型较全的兽药生产企业。
今年8月,宁陵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接群众举报,在该县张弓路某动物服务中心销售的“清肺咳喘肽”等3种饲料添加剂产品,包装上标注有预防动物疾病功效。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当场查获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优普健“清肺咳喘肽”12袋。该产品外包装显示,产品有硫酸锰,载体为桑白皮、甘草、知母等植物原料,具有润肺平喘、消肿散结、清热止痰、利水消肿的功效,对畜禽风热气喘、肺热咳喘、咽喉肿痛、水肿腹胀等上、下呼吸道问题有明显作用。
无独有偶。今年9月,河北省盐山县农业农村局在检查中发现,盐山县孟店乡某乡村兽医站经营标注有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的饲料添加剂,经调查,当事人邵某某于今年2、3月份购进饲料添加剂优普健“口疮蹄烂消”10袋(规格10包/袋),生产企业标为重庆金福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正面印有“清瘟败毒”几个大字,并标有:本品主要载体为知母、赤芍、甘草、桔梗、淡竹叶等名贵中药,能清热、泻火、解毒、镇痛、抗病毒,能有效改善猪、牛、羊等动物因为口腔、鼻、舌、蹄、乳房等部位水泡、溃烂、蹄壳脱落、皮肤表皮痘疮、脓疮等所致精神不振、不吃的问题。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指出,以中药材为主要成分、标示为饲料原料或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凡标注了预防、治疗和诊断动物疾病的,依法按假兽药处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或者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的,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及生产、经营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经营的兽药(包括已出售的和未出售的兽药)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宁陵县农业农村局和盐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根据上述行政处罚依据没收违法经营的假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对经营门店进行了行政处罚。
对这一情况,盐山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表示,此案已移交涉事企业所在地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后续他们会调查处理。据悉,6月17日,该公司因生产假兽药曾被重庆市璧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处罚。
针对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的饲料添加剂被当作兽药销售的情况,中国质量万里行农资质量安全专家王雪岩介绍,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王雪岩称,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对畜禽养殖用药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饲料冒充兽药和非法添加药物行为,坚持“料是料、药是药”原则,商品饲料中除农业农村部批准允许使用的兽药外,不得添加其他任何药物成分。3月29日,《关于开展2024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兽药执法要突出兽用抗菌药、兽用中药等重点品种,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兽药特别是以饲料原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名义冒充兽药,非法添加禁用物质、违规违禁药物,使用化学中间体生产兽药,擅自改变兽药剂型,违规销售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王雪岩认为,以上两起案件涉及产品是典型的饲料添加剂,但产品包装上标注有预防、治疗动物疾病功效,并标注用法、用量,是利用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进行兽药生产、销售的案例。王雪岩说,“同期在不同省份,发现两起同一企业同一类型不同违法产品,说明专项整治行动还应继续深入长期开展,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辖区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从根源解决类似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