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改革创新、依法监管的原则,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由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分担机制,推动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老年人的饮食安全。一是依法规范投保。各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通过集中采购、分散购买等形式,依法依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二是规范经费支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公办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费用支付渠道,不得向供餐服务的老年人收取费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通过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数字赋能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水平。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市食安办联合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引导,协调保险机构细化保险条款,分类确定投保资金标准,充分满足各类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求,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快速理赔、紧急救助等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水平。
今年7月份,黄山市食安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意见》,在全市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截至目前,全市154家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已全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投入资金92622元,实现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