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根据浙农专发〔2012〕5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市于2012年9月3日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金市农通〔2012〕115号),明确了年出栏50头以上规模猪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80元/头。《通知》要求各地健全机构,细化方案,成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同时,还规定自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规模猪场应当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符合国家要求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处理设施,或者有相对固定的可用于掩埋病死猪的场所并设立警示标志;二是有明确的责任人员以及负责病死猪数据核查、统计和无害化处理的人员;三是有完善的养殖记录;四是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度,并向县农业、财政部门作出书面承诺。
2012年10月至11月期间,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了调查摸底、全面统计、登记造册等前期准备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婺城、金东、东阳、永康、浦江等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已全面启动。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我市处于起步阶段,加之市及各县(市、区)尚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无法实行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目前采用具备条件的乡、镇(街道)的散养户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处理,规模猪场自行处理的模式。为确保病死猪真正处理到位,我们对养猪场相关防疫条件审核严格把关,较大的规模猪场必须建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规模偏小的具有固定的可用于掩埋病死猪的场所。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猪场及时督促整改,整改到位并现场审核通过后,才纳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的规模场名单中。东阳市对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场,安装监控体系,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实时监控。浦江县开展了病死猪无害化集中处理模式调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