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市场主办方责任落实情况。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好入场销售者的审查义务。严格审查入场销售者主体资质,签订食品安全协议,进行食用农产品抽样快验、信息公示。
——严格把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关。重点督促销售者落实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所采购食品的感官性状等质量安全状况;检查肉类经营户是否索取并保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的证明等,查看牲畜胴体上是否印有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切实做到场内肉类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质量可控”。在食用农产品和熟食销售区杜绝使用“生鲜灯”。共检查农贸市场及早市8家次,商户56家次,大型商超9家次,现场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
——加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强与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认真整治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突出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牛羊肉商铺的部分肉类未落实索证索票制度3起,已责令下架未检疫肉类,协同农业农村局追查肉类来源。
下一步,持续加大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查覆盖面,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确保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