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阿拉善盟爱心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区一分店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阿拉善盟爱心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城区一分店销售的土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浙嘉汇生活超市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赤峰市松山区牧场甄选牛羊肉经销处销售的、林西县统部镇康艺蒙特源食品冷冻厂生产的牛肉,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众禾优选超市销售的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包头市九原区霞姐蘑菇批发部销售的大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九月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包头市昆都仑区鲜购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包头市稀土开发区老庞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超标问题
二连浩特市蒙客隆精品生活超市销售的、锡林郭勒盟游牧部落民族传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手撕牛肉干(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一)内蒙古东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杭锦后旗蛮会镇陶阳调料加工厂生产的陶阳红干姜面,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赤峰市惠购商贸有限公司元宝山分公司销售的、克什克腾旗红源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额吉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内蒙古亚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四、食品安全质量问题
锡林浩特市美曰鲜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内蒙古正蓝旗利锋乳制品厂生产的无蔗糖手工乳酪,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五、有机物污染等问题
和林格尔县塞汗部落铁帽烤肉店使用的、洁仕康消毒餐具配送中心的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